湖北仙桃一公司产销29万只“三无”口罩被罚75.5万元 律师称处罚具有警示意义
湖北省仙桃市一家公司因生产销售29万只“三无”口罩,被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5.5万元。这一处罚决定引发社会关注,律师表示,该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防疫物资质量的严格把关,具有警示意义。
据悉,涉事公司为仙桃市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。2020年,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,对该公司进行检查,发现其生产销售的29万只口罩无生产日期、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,属于“三无”产品。经调查,该批口罩货值金额为25.166万元。
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,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二十七条关于产品标识的规定,构成生产、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违法行为。依据《产品质量法》第五十四条,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以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,即75.5万元。
该公司不服处罚决定,提起行政诉讼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程序合法,处罚幅度适当,遂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。
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,口罩作为防疫物资,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生产销售“三无”口罩,不仅违反法律法规,还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健康风险。此次处罚金额较高,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从严惩处的态度,对相关企业具有警示作用。
律师提醒,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律法规,确保产品标识齐全、质量合格。消费者在购买口罩时,也要注意查看产品标识,选择正规渠道购买,避免购买“三无”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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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8 02:11:31